巨大土楼内的居住空间,可以说是由属于“共有”和“自有”的两大部分组成的。土楼的中心是“中堂”(祖堂),以此为中心的一层部分可以说是属于“共有”空间部分。它和大地直接连接的“共有”空间部分,由三种不同特征逐级构成。位于中心位置的第一空间,是全家族的核心——祖堂。其外所环绕的是第二空间院子,其中有共用的水井,以及备有共用的农机具的全家共同的工作场所,又是全体成员团聚的场所。环绕在最外圈的第三空间,是土楼居住部分的一层部分,仍然是各家族的“集体”场所,为厨房和餐室。即土楼内的“共有”空间,自外圆算起,是各家族的集会之场,是全族的日常集会之场,是全族的喜庆集会之场,是这样一层一层集合而成的。
与集体所有空间在平面上的展开相反,“自有”空间,则是采取了环绕共有空间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的形式。二层是各家各产的仓库(禾仓),三层以上是属各家各户的居室(卧室),由此而形成“自有”空间。联接这种由上下层叠而成的各家各尸的自有空间的东西,是三到四处公用的楼梯和各室内周环绕的走廊。在这里各家各户的构成单元是非常不明确的,每产人家居住单元的独立性完全服从于整个大家族的公共性,而各家各户的自有空间的范围,由一层的厨房、餐厅,二层的仓房,三层的卧室、居室等垂直因素构成,不像在公有空间的范围上所看到的那样清楚而有层次。在这里自有空间的私密性完全消失在共有空间的公共性里面了,对我们这些外来者来说,这种土楼,完全可以说是“整个家族的城寨”,即“家族之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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