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有人关于“漳州土堡,旧时尚少”,嘉靖四十年(1561年)以来。“寇贼生发。民间团筑土围土楼日众,沿海尤多,也是仅就漳州立论”的提问。谢重光先生认为:“遍考《天下郡国利病书》中汀州、潮州、赣州、泉州、兴化军等州府的有关记载,书中备载这州府城堡、关隘、营寨的详细情况,但都只字未提到土楼。显然,当时这些州府都未出现土楼,土楼首创者和发明权只能归于漳州沿海地区。”这是对于二位科学结论的进一步论证和诠释。
明末清初历史文献记载的确没有明确说明当时土城、土堡、土围、土寨和土楼的区分标准。谢重光先生认为:“但细读资料,约略可以看出土城的规模最大。土堡、土寨的规模也应比土楼为大,土围町能只是一段围墙,土楼则是具有完整的楼房形式。”这个认定基本上是正确的。
笔者认为,土城、土堡、土嗣、土寨和土楼本是同根生,都是在:民族灾难深重、社会秩序混乱,盗贼生发流窜,奸淫掳掠惨绝人寰,民众为保家卫国,保障生命安全的特定条件下产生的。可谓“结在一条青藤上的五个硕瓜”。就规模而论,土城、土堡以民居聚落居多,村外都筑有下砌条石(含鹅卵石)上夯三合上(含红砂上)的高四五丈外环墙。土围则比较简陋,外环墙规模质量比前者略逊一筹。土寨与土楼则是土楼民居的别称,如平和厥宁楼前石刻对联中有“圆寨”之称谓,而左宗棠则叫华安上坪齐云楼为。土寨”便是。当然,这个称谓也因地因村因人因俗而不同,如南靖山城有些土寨是临时性的避难场所,那就不一定会有完整的民居形式。当时,由于一个宗族往往有开基祖(大宗)——子孙(小宗)玄子幺孙——户等分脉层次,所以明清时期土城、土堡多为聚族而居,小堡小围多为小宗小房聚亲而居,而土寨土楼则又多为聚家而居。但无论如何,“土楼”这一特定的民居专业名称是在特定年代,在漳州这一特定地域,由特定先民首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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