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脚蛮婆” 在长期辗转迁移和群居山村的特殊环境中形成的、既保留中原遗风又具山区移民特色的客家民俗,在东方民俗史上的地位不可忽视,而从客家民俗表现的客家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传承关系,在客家妇女身上更具风采。
客家妇女就像古乐府中所形容的那样:“健妇持门户,亦胜一丈夫。”与之相比,在清代以前,不论东北、华北、华东、华中乃至华南广东的某些地方,妇女缠足是普遍现象,惟客家妇女历来不缠足,而且也不限于干“女红”之类的家务事,而是上山砍柴,下地耕种,挑水煮饭,缝衣做鞋,抚育儿女,几乎无所不能。具有中原传统的客家妇女素有刻苦勤劳、刚毅善良、节俭清洁、聪颖热情、尊老爱幼、相夫教子的美德。确实,在客家民俗中,客家妇女不缠足、不束胸、不雇奶妈哺婴儿,不当妓女,向来为世人瞩目。
客家妇女之所以不受缠足和束胸等陋习的束缚,主要是由于她们所处的历史和现实的环境造成的。中国妇女缠足之风盛于宋代,束胸之风兴起稍晚些,且只限于城市。而客家先民早在秦代就开始成批迁往岭南,其后因避西晋永嘉之乱和唐代安史之乱等兵燹之祸更大规模南迁,到宋代,在华南已有不少客家先民及其后裔定居。南北朝时期乃至唐代,汉族妇女中可能有缠足的,但是少数,此陋习尚未成风。所以,客家先民南迁时妇女才能与男子一样长途跋涉。
妇女们在所处的这样的历史和现实的环境下,又怎么会缠足呢?这种习惯使客家妇女耕田做工,尊老爱幼,吃苦耐劳,艰苦奋斗,这是她们的突出优点。在家庭和社会中,也因此更具有独立性。正是这些被称为“大脚蛮婆”的客家妇女,在太平军中和男人一样地参加攻防战守,挑运营造,军功卓著。与这种风俗相应的是,太平军中严禁妇女缠足、画眉、留长指甲,禁止娟妓、蓄婢、纳妾,明确规定“凡分田照人口,不分男妇”,“婚姻不论财产。”同时号召妇女与男子“相与作中流之砥柱,相与挽已倒之狂澜”,实现“天下一家,共享太平。”这些闪光的思想主张,追本溯源与客家妇女原有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是密切相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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