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楼址的平地面积较大,根据楼主的需要,可建造规模较大的土楼,井预留一部分地方让后辈单独新建土楼.或对老楼进行扩建;扩建的新楼通常与老楼紧密相连、相通。 如果楼址平地偏小,虽然可以增加楼层数,但层高受到占地面积的限制,不可能在小地块上建四五层高的土楼,否则比例失调,于是便只好分散建楼,由一二户或三五户合建一座中小型土楼.其余的在附近另择楼址。 民国以后,可供建造大剩土楼的空间越来越少.而人口却辖来越多,所以建造的大型土楼越来越少,小剩土楼越来越多。20世纪80年代以后,由于人们的生活观念逐步改变,情况更是如此。 除了上述情况外,还有一些楼址地形比较特殊,经过巧妙设计,因地制宜建造了与众不同、千姿百态的土楼。如五角形楼、八角形楼、吊脚楼、走马楼、曲形楼、“U”字形楼、凹字形楼、半月形楼,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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